3.黨支部書記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意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三、黨建辦公室落實的意識形態工作職責任務
1.黨建辦公室:在黨支部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管理、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加強意識形態工作日常監督檢查;就本部門管轄范圍內應當被問責追責的情況,向黨支部提出建議;落實好黨支部安排的其他意識形態工作任務;加強對公司意識形態工作的指導、督促、檢查和抓落實等工作;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公司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公司精神文明建設。做好日常信訪維穩工作和企業改革改制過程中重大事項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對因改革改制引起的信訪等輿情事件及時回復疏導,從源頭預防輿情風險,防止其演化成意識形態事件。
把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納入干部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干部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注重了解考察對象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明確考核和考察的內容、方法、程序,確保考核考察落到實處;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支部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內容等。
將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依規做好有關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建立通報情況、移送線索、協助審查調查等機制,增強意識形態工作監督合力。
2.各部室:及時發現在職工思想動態、意識形態領域的各種反映,定期報送相關信息及統計報表,每1年向黨支部報告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化解防范在意識形態、信訪維穩方面的問題。
根據各部室職責定位,結合業務工作實際,落實好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在日常工作開展中體現意識形態要求,自覺維護意識形態安全。